高端镁质胶凝材料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生产线配套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镁质胶凝材料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生产线配套设备及安装) 已由海城市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城市发展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备〔2020〕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镁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端镁质胶凝材料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生产线配套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城经济开发区北外环。
2.2采购内容:生产线配套设备及安装
2.3工程投资额:3169.61万元。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生产线配套设备及安装。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后85天开始交货,12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投标保证金: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0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方式:可采用现场领取或在线领取,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镁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小甲委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刘乐运
电 话:0412-37731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郝博阳
电 话:0412-8801558
传 真:0412-8801558
账号; 720000000009707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室)
账号; 21001630103052502780
邮箱地址:lnghgcxmgl@163.com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号:245112010100016280
行号:314223200771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412-3618008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