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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金厂区食堂)项目的招标公告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金厂区食堂)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金厂区食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900-6-1-3-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2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WTZB2020007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金厂区食堂)项目

预算金额:418万元。

最高限价:418万元。

招标需求: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全年提供午餐、晚餐(按需求提供),食堂卫生等

合同履行期限: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121 2020126,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900-6-1-3-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01221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牌楼镇 

联系方式: 0412-37721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900-6-1-3-1

联系方式: 0412-6332666              

邮箱地址: 451628826@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千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21500104001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奕盈

电 话: 0412-6332666  

 

举报电话:0412-36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