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城市委 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意见》(海委发【2011】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调整《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项目
(二)招标类型: 公开
(三)招标单位: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按照招标代理资质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其中一标段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二标段为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三标段为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四标段为土地开发整理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在鞍山市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或在辽宁省区域范围内注册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在鞍山市区域内设有常设办事处(水利工程代理机构、土地整理代理机构除外);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相应专职技术人员、办公设施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享有独立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土地整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代理资质;并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在近 3年内代理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行为。
三、投标报名
(一)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单,报名网站名称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6 年 5 月 9日— 2016年5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
2、报名投标的代理机构须于2016年6月 3日9:30前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支票的形式交至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现金),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报名通过后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 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回执单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 3日9时30分,地点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二)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邮 编:114200
联 系 人:李海君
电 话:0412-361802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www.hcggzy.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 号:21001630703052503770
2016年4月 18日
附表:
招标代理标段名称 |
入库家数 |
建设工程 |
甲级5、乙级3 |
水利工程 |
5 |
交通工程 |
5 |
土地开发整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