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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EPC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30099324463

 

项目地址

海城市市区

招标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30099324463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592.51 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为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新建排水管道 1.建材东街

下游排水。新建建材东街和箭楼路 DN600-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1134米。 2.御景

尚品周边排水。工程起点为永欣街与滨河西路交汇处,终点至海城河西岸,新建DN1500钢

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340米,其中穿堤坝管道120米,加设止水翼6道。 3.东外环排水,

新建常青路至海城河段1.2x1.4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方沟 455米、1.2x1.4米钢筋混凝土明沟

337米、 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97米、DN300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425米;新建兴远路

DN800、DN9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1211米;三箅雨水口34座,八字出水口1座。 ()新

建排水相关设施 印刷厂泵站.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设计流4m/s。配套建设1台

1250KVA室外箱变、1台1200KW户外式柴油发电机等相关设施。

标段(包)名称

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

标段(包)编号

20242103009932446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标段(包)质量 要求

合格

 

 

 

 

标段(包)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一)新建排水管道 1.建材东街 下游排水。新建建材东街和箭楼路 DN600-DN15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 1134 米。 2.御

景尚品周边排水。工程起点为永欣街与滨河西路交汇处,终点至海城河西岸,新建

DN15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 340 米,其中穿堤坝管道 120 米,加设止水翼环 6 道。 3. 东外环排水,新建常青路至海城河段 1.2x1.4 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方沟 455 1.2x1.4  钢筋混凝土明沟 337 米、 DN15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197 米、DN300 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  425 ;新建兴远路 DN800、DN9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 1211 ;三箅雨水口 34 座,

八字出水口 1 座。 (二)新建排水相关设施 印刷厂泵站.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 1 ,设计流  4m/s。配套建设 1  1250KVA 外箱变、1  1200KW 户外式柴油发电机等相关设施。

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1-11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竣工 日期

 

2025-12-31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及以上]

标段(包) 估算价

2437.76 万元

标段(包) 文件售价

0 

 


标段(包) 开标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7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接受

 

 

 

 

 

 

 

 

 

 

 

 

 

 

 

 

联合体  投标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 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 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承揽 的,联合体成员中工程设计、施

工单位原则上不宜超过 3 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   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   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  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  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  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  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  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  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  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  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   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

证金。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2024-10-08 08:30至 2024-10-1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4-10-3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0-31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不见面交易 ”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设计

资质要求为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专业

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

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

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可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

业资格证书,具有本单位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

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要求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类似业绩是指: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工程。 2)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业绩是指:排水管

网、污水管网工程。 其它:(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

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财务状况良好;(3)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根据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6)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初

步设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具备本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 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监督部门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2-3298277

招标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邮箱

2751639314@qq.com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卫士南路19号

联系人

樊华

电话

1508402826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1872301200@qq.com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 100 

联系人

何苏洋

电话

130093995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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