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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危桥改造及安防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30012955436  发布时间:2024-07-12

项目地区

海城市王石镇、英落镇、西柳镇、东四街道、中小镇、响堂街道、接文镇、东四方台街道

招标人名称

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海城市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30012955436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38.38%、区(县)预算资金61.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050.0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公路维修改造总计82条,总长111.6公里,其中大修11条,全长20.9公里;中修71条,全长90.7公里;新改建公路1条,全长1.4公里;公路危桥改造7座;公路安防工程安装钢护栏4776米,单柱式6个,警示诱导设施凸面镜2个,减速丘1个。

标段(包)名称

海城市2024年农村公路工程危桥改造及安防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03001295543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满足(1)或(2)或(3):

1)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同时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资质并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包)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招标范围

危桥改造涉及3个乡镇共4座,新建波形梁钢护栏3096m,单柱式标志8套,警示柱64根,路面标线292m2等。

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4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标段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4-08-21

标段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4-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核发); (3)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合同估算价

415.206902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7-15 09:00至2024-07-22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0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8-05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总工(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7.3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7.4异议受理联系人:侯思钰 电话:0411-3206066

监督部门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郑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3304789

招标人

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邮箱

hcjtncgl@163.com

地址

海城市站前街力新委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412-3304795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lntc0412@163.com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铁西街铁南委兴海大街三水.柳岸花铭小区5号楼1-2层6号门点

联系人

侯思钰

电话

04123206066

招标人或其主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侯思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412-36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