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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镇污水处理厂 (二期)改扩建工程一阶段(EPC )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321030010151145

 

目地址

城市牛庄镇

标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名称

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 

目编号

202321030010151145

金来源及比例

()预算资金 100.00%

招标方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559.6 万元

(包)数量

1

 

 

目规模

该工程为牛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第一阶段新建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

理系统,新建单体建筑面626平方米,新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42.5平方米,主要建(构)筑

物包括粗格栅间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间、综合间一、综合间二、综合池、高

密沉淀池、消毒接触池及除臭装置等。主要配套工程有电气、给排水管网、道路硬化、厂

区绿化等 .

(包)名称

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

一阶段(EPC)

(包)编号

202321030010151145001

(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包)内容

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 及以上

(包)质量 

 

(包) 招标范

该工程为牛庄镇污水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第一阶段新建处理能力为 1000m3/d 的污水

处理系统,新建单体建筑面积 626 平方米,新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742.5 平方米,主要

(构)筑物包括粗格栅间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间、综合间一、综合间二、综合

池、高密沉淀池、消毒接触池及除臭装置等。主要配套工程有电气、给排水管网、道路硬

化、厂区绿化等 .

投标保证

10 万元

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2023-09-20

(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2023-12-20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包) 合同估算价

1955.16 万元

(包) 文件售价

0 

(包) 开标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71 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

 

 

合体

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 合体组单位不超过 2 家(含 2 );(2)投标人(包括联合

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

 


 

 

 

网办理入库;(3)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且施工单位作为联 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

否兼投

否兼中

招标文

取时间

2023-08-25 09:30至

2023-09-01 09:30

招标文件获取方 

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I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 时间

2023-09-1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 

上递交

递交地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Inzb.com 网上递交

开标时

2023-09-15 09:30

开标方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 I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

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 营业执照;(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 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直发包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5)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 证明{中标通知书(直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 (6)本次投标人(联合体 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 到的政处罚不得有《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 的失信行为,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 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9).公共资源 交易体信息注册:参与海城市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辽宁省 ·鞍山市) ”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已注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

 


 

·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 易中心法规监督部: 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 信息部: 0412-5555983 。 (10).本次投标支持电子保函,详情见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心动态中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投标领域全程电子化的通知。(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

建造师临时执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

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2)自 2022年3月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电子证书式样参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标准执行。自2022年6月1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3)EPC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14)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 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

 

监督部

海城市建筑业事务分中心,海城市发

展和改革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

 

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督部门联系人

监督部门电话

0412-3298277

标人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

49973775@qq.com

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系人

13390098222

招标代理机构

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lnwddlgs@163.com

辽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 50 米

系人

铭源

0412-316168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举报电话:0412-36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