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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牌楼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已由海发改发(2019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牌楼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城市牌楼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

2.招标单位:海城市牌楼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海城市牌楼镇

4.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5000m3/d据《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放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消毒接触池、鼓风机房及变电所、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等工程                                                                 

5.资金来源:地方自筹3634.27万元

6.工期要求:2019530日开工至2019930日竣工,计划工期123日历天。

7.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及运营维护;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8.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

9.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及范围: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 或者【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者[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并且[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⑦、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牌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城市牌楼镇

联系人: 张永鑫

电话:13898073821

招标代理: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号:290856314062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

    编:114200

    话:0412-3232769 13238977116

联 系 人:王和清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21001630703052503770

地址: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

联系人:李海君

联系电话:0412-3618023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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